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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上一段白一段蓝,脚上再来一段亮白,简直点睛之笔,确实惊艳好看。刚刚迎面走来不少人,看到岑典都瞪起眼睛,张大嘴巴,感叹美人好看,就算是那位步履匆匆的先生,夹着文件皮包的胳膊也少摆了两下。
看她真的难过,辛小姐安慰,“能修,小小鞋跟而已。”
“可修过的不是原样,是修过的,我就不喜欢,穿它时我膈应得很,还不如不修。”依依不舍地迈步,试着用这鞋再走几步,盼着这鞋还能为她效力。
奈何不行,晃得很,岑典撅起嘴。
“我不走了,你去叫车来这接我。”
听她这样讲,辛小姐没辙,四处张望,看看街上有没有黄包车。
有倒是有,不过看那几个车夫光着膀子,车也邋遢,乌黑油垢堆积,恨不得几年不擦。辛小姐转头,这车换她也不稀得坐,何况这位鞋跟不是原样就膈应的贵物。
左看,再往前两个店面就是一个鞋店,发现救星似的,辛小姐说:“呐,那有家新开的鞋店,过个街就能到,看它装修华丽,里头也肯定有不少好货。”
旧的不去新的不来,人的共性就是看见新的忘了旧的,要是发现新的喜欢的,旧的不就不在乎了吗。
岑典向辛小姐指的方向抬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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