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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经常被揍得很惨,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。
这也是为什么和他在一起的日子,总难看清他完整的脸。即便如此,我还是难以自拔地迷恋上了他,准确的说是迷恋上了他的身体。我在高中认清了自己的性向,并十分积极地去探索。
我早就厌烦了单调的裸男海报,也自命清高,不愿和布满纹身的身体缠在一块儿。
因此我和他搞在了一块。
我成了他的跟班。
这种纠缠是单方面的,但他无法抗拒一个钱包向他敞开的、对他也算温和的人。他不是gay,因此十分厌烦我,也偷我的钱,但我并不在意。
高中快毕业的时候,他被逮到了监狱里。奇怪的是,我并不觉得难过,只有种GameOver的平淡感觉。我留下了我的手机号,但他至今没有打来。
第三个……则是我最不愿提起的。他叫伍德,伍德wood·米切尔。
这个名字完全符合他的性格,而且还是一根永远浸满鼻涕和泪水的木头。你明白这个人是怎样的吧,就是那种我最讨厌的家伙,懦弱苍白,时刻用一种温顺奴隶似的眼神看着你,可怜巴巴的。
我的人生准则之一,就是与这类娘娘腔离得远远,以免沾到一点儿奶腥味。
大学开学那天,他被三个壮得像头野牛的学生围在一起,泪眼汪汪地受着拳脚,手里紧紧攥着碎眼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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